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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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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死你
2007-05-22 09:20:25
/ 个人分类:散文生活
每每打开香港或大陆的报纸都会看到一些家庭伦理惨案。不是杀夫杀妻案就是男女朋友闹翻了要跳楼或自杀的案件。说实话,每次我都会在心里面问“爱”到底去了哪里?这难道就是“爱”的表现吗?全世界都开始关注家庭暴力,难道家庭暴力不可以避免吗?
自己以前也试过出手掌掴女朋友一次。当时还年轻气盛,开着车而女朋友无理取闹要下车,因为我不肯她居然就把在高速行走着的车门打开。事出突然,没有来得及考虑就马上踩刹车,惊险环生后将车子停下,看着洋洋得意的女朋友时控制不了自己就送上一巴掌。但是当时马上意识到自己的不该,连声的道歉赔罪。
为什么会不加思考的地掌掴了一巴掌呢?因为爱!
我们凡夫的爱是自私的。因为爱所以觉得我们应该拥有对方。因为相爱了,我们认为大家都应该持同样的思想和想法。可是人是独立思考的,我们不可能将对方的思想任意摆布。但是同时我们又“认为”对方需要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
当想法出现差异时,心理上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来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其中一个方式就是调节自己的思维令到和对方接轨相应。另一个就是令到对方认同自己的想法。但是我们凡夫就是误认“我”为实有,自己的理由就是正确的,如果一旦被推翻被挑战,我们就奋力保卫,不让他人伤及自己的想法一根一毫。这是我们的自我保护方式。所以我们偏向于要求他人顺从我们自己的意见和行为。但是每个人都是独立思考的,对方未必认同我们的看法。就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对,要保护这个“我”的思维而引起思想上的矛盾和不和。
试想想,我们会将一个刚刚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因为和我们意见不合而将其杀害吗?应该不会的,除非我们有严重的精神病患。但是我们却可以为了家里人的一些矛盾而大打出手,甚至将生活中早晚相对的另一半以拳脚来对待。“爱”去了哪里啊?其实“爱”没有离开,只不过我们多数都是爱自己多于爱别人。我们时时刻刻都在要求他人“爱”我们自己,来认同我们的观点。当相爱时,就归类为将对方拥有。一旦有了“拥有”的想法,我们就认为我们可以摆布对方,或要对方完全服从我们的见解或思维。当对方不认同我们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受到伤害。
人和动物都有一个共性,就是当受到伤害或攻击时,不期然的将原始的反应不经思考地施展出来。这个反应就是“逃避”或“攻击”。当我们遇到比我们弱的生物时,“攻击”可能是我们很自然的选择。不经任何思维,没有让理智过滤一下就毅然动手。其实这也是我们在无始劫以来累积的习气。
当我们“爱”着对方的时候,以为可以拥有对方的一切,包括思想行为,但是当事与愿违的时候,自己一厢情愿的“认为”受到了伤害,原始地做出不是伤心欲绝就是怒火织燃的反应。被怒火遮蔽了的理智思维也是家庭暴力的前因。可是追根究底,都是自己的自私思维所致。因为要证明这个“我”的能力而要拥有对方,将“爱”变成一把枷锁。
但是“爱”也可以是给对方一双飞行天空的翅膀。只要我们将这个“自己”去掉,没有一个可以去拥有对方的“自己”,“爱”就变成成就对方的“大爱”,从满了谅解、关怀、鼓励,更可以接受不同的看法想法。另一方面,无论是否学佛人,都应该时刻观照自己的起心动念,不要让怒火蒙蔽自己的思路,将“爱”变成暴力甚至是杀人的工具。都在我们一念之间。
阿弥陀佛!
2007年5月22日
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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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u/49ba76a0010009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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