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去派出所报案。民警让他打印流水账单。
第二天,他接到民警电话:“你这个钱我们查出来了,是买‘美币’花的。” 账单显示,自9月20日以来,这个账号陆续以支付宝转账形式,汇款多笔给“厦门美图网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庆假期两天内,就花了超过9.8万元。
老牛傻眼了。“什么叫‘美币’?是美元吗?”他问民警。
“你们家有没有孩子?”民警反问。
他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在电话里,女儿怯怯地说,“我就玩了玩‘美拍’”。
在派出所里,女儿承认,几个月前,她试出母亲手机上的支付宝密码——正是她自己的生日,从此开始“打赏”心仪的网络主播。
民警告诉老牛,一旦立案,他女儿就面临起诉。
“我怎么可能告自己的女儿?”老牛退缩了。
但他还是从书店买了本《刑法》回来,指着定义“盗窃罪”的法条对女儿说:“你这种行为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如果你不是我女儿,你是要被判刑的。”
在他面前,15岁的女儿“哇”地哭了。
“大哥”曾劝他打赏108万刷到“宗师”级别
这位父亲实在想不通,那些隔着屏幕跳个舞、唱唱歌、打打游戏、头发黄黄的小青年,为什么会吸引成千上万人的关注和“打赏”。
在翻看女儿的聊天记录时,他注意到,其中一个男主播承诺,打赏一个“城堡”,就可以带她玩游戏。一个“魔幻城堡”价值5200“美币”,约等于人民币200元。
无论是“佛跳墙”还是“魔幻城堡”,无论是“美币”还是“猫币”,最后通向的都是人民币。
“出于虚荣心,就刷礼物了。”一个多月后,回想自己的经历,超超低下头,闷闷地说。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一个放学的傍晚见到了超超。他身材微胖,面色平静,圆脸蛋上带些稚气,穿一身暗色运动服。他喜欢玩游戏,表示自己崇拜电视剧《隋唐英雄传》里的李世民。
在他记忆中,最早一笔打赏发生在7月24日晚。他在“熊猫直播”等待一名知名游戏主播开播。这位主播在他的同学中很受欢迎。
等待期间,他感到无聊,发现屏幕右方的一个小窗口里,一名女主播正在直播,他随手点了进去。
在网络直播领域,这类直播往往被称为“秀场类”直播,主要展示主播的“颜值”、才艺和聊天技能。只需一个布置温馨的房间、一个摄像头和一个话筒,主播就能与直播间里发布“弹幕”的看客侃侃而谈,不时来段歌唱或舞蹈。
超超回忆,“第一次看这类直播,感觉很新颖。”
他的出现并没有吸引多少注意。他是一个没有等级的新手,而女主播“溪宝宝77”也初出茅庐,只有几十人关注。
他看到,“房管”在屏幕上说,“‘刷房管’可以打折,之前是200元,现在是100元。”“房管”只有女主播才能授权,在直播间里,他们有明显的“头衔”,以及禁止别人发言的特权,就像“她的守卫者,她的保镖”。
花100元,打赏1个“龙虾”,就能成为“房管”,在超超看来是一桩“不亏的事”。他很快用自己的支付宝打了赏,如愿成为“房管”。他看到,获此“殊荣”的还有十几号人。